我省大幅提高
  工傷保險待遇
  8月底前增長金額發放到位
  本報訊 昨日,省人社廳發出通知,全省工傷保險傷殘津貼、供養親屬撫恤金、生活護理費全面上調,增發金額8月31日前要全部發放到位。
  今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標準綜合考慮了全省物價增長水平等因素,重點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,不僅涵蓋了企業單位工傷職工,而且包含了按規定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的事業單位工傷人員。
  對傷殘津貼、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設定了最低待遇調整標準,即傷殘津貼每人每月不得低於1380元;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為1200元、1000元和800元;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不得低於1000元 ,其他親屬每人每月800元。
  本次工傷待遇調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,調整後的待遇將在8月31日前發放到位。 鄭州晚報記者 吳淑娟
  (原標題:我省大幅提高工傷保險待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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