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南網11月28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“農委會”今年第三季包裝米抽樣結果比往年延後公告,更因修改新版作業要點,不公告15件“情節輕微者”。昨天“農糧署”舉行臨時記者會,“副署長”陳建斌脫口而出“上周看過公文,但長官太忙沒批”,挨批枉顧消費者權益;“農委會主委”陳保基表示,將要求訂定明確公告時間,不合格廠商也須全數公告。
  包裝米接連出現混充、標示不實問題,就連備受消費者信賴的關山米也名列其中,再次打擊民眾消費信心。陳保基表示,包裝米累積的陳年問題已很久遠,只能一步步做、一個個結清,直到符合大家期待。
  “農糧署”前晚公佈第三季抽驗,246件中有23件品質規格不符,其中八件混充嚴重公佈名單,另15件卻以“情節不嚴重”為由不公佈;“農糧署”解釋,“情節輕”指未跳級違規,例如標示一等米,實際卻是三等米,就要罰、要公佈名單;若實際為二等米,要罰、但不公佈名單。
  過去三年,第三季檢測都是八月抽驗、十月公佈,今年遲遲到十一月才公佈名單,引發外界質疑“包庇糧商”。陳建斌解釋,9月18日新版“違反糧食管理法處分裁處作業要點”上路,因面臨“新舊法”交替,為求謹慎才會延後公告。
  對於外界質疑“農糧署”公告檢驗結果前,卻已先通知糧商下架改正。陳建斌說,將檢討公佈流程、時機,但絕無隱匿。
  陳建斌表示,新修訂的辦法,已不再讓業者限期改善、而是直接開罰。但他說,也要考慮糧商難處,“稻米檢測有若干落差,過去超過一點點就公佈名單,對糧商太嚴苛,對消費者影響也有限。”
  但陳保基說,“既然違規,就要負責”,以後只要“農糧署”通知廠商不合格,就公告,業者也要負起責任。
  另外,日前爆發“山水米事件”的糧商泉順,前天已是第三次違規。“農糧署”表示,今年9月23日寄出裁罰書,文到一年內,泉順米只要再犯,將撤銷糧商執照。
  “監委”程仁宏昨表示,“監院”將調查是否有官員隱匿、包庇廠商,追究責任。  (原標題:台“農委會主委”:不合格糧商須全數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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